狱 yù
基本解释
狱的基本解释
狱 yù
1.监禁犯人的地方:监~。
2.官司;罪案:冤~。~讼。
详细解释
狱的详细解释
〈动〉
狱,确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而有狱讼者。——《周礼·大司徒》。注:“争罪曰狱。”
利用狱。——《易·噬嗑》
毋敢折狱。——《易·象上传》
以两剂禁民狱。——《周礼·大司徒》
谁谓女无家,何以速我狱?——《诗·召南》。毛传:“狱,讼也。”
以两剂禁民狱。——《周礼》。郑玄注:“狱,谓相告以罪名者。”
又如:狱诉(告状);狱讼(诉讼);狱犴(诉讼);狱司(管理诉讼、牢狱的机构)
〈名〉
讼案
夫君臣无狱。——《国语·周语》
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狱。——《易·贲》
又如:狱辞(决狱之词);狱文(判决狱讼的文书);狱主(讼案的当事人)
刑狱
教,政之本也;狱,政之末也。——汉· 董仲舒《春秋繁露》
又如:文字狱;动辄兴狱;狱牒(刑狱的判决文书);狱牍(刑狱的案卷);狱事(有关刑狱之事);狱法(刑狱之法)
刑罚
廷议大辟,上终怜其才,故缓其狱。——清· 昭连《啸亭杂录》
又如:狱深(刑罚严酷);狱刑(刑罚)
监狱,牢房
哀我填寡,宜岸宜狱。——《诗·小雅》。朱熹集传:“岸,亦狱也。《韩诗》作‘犴’。乡亭之系曰犴,朝廷曰狱。”
又如:狱家院子(狱卒);狱底(古代监禁重犯的地下室);狱级(狱吏);狱牢(监狱)
罪,罪案 。
如:狱具(罪案已定)
康熙字典
狱的康熙字典解释
狱 【巳集下】【犬字部】
〔古文〕𡈭【唐韻】【正韻】魚欲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虞欲切,𠀤音玉。【說文】确也。从㹜从言。二犬,所以守也。【釋名】獄,确也。确實人之情僞也。【玉篇】二王始有獄。殷曰羑里,周曰囹圄。又謂之牢,又謂之圜土。【廣韻】臯陶所造。【易·賁卦】象曰:山下有火賁,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獄。【書·立政】文王罔攸,兼于庶言,庶獄,庶愼。【詩·召南】誰謂女無家,何以速我獄。 又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】獄漢星出正北,北方之野。星去地可六丈,大而赤,數動,察之中靑。
说文解字
狱的说文解字解释
确也。从㹜从言。二犬,所以守也。
确也。召南傳曰。獄,埆也。埆同确。堅剛相持之意。从㹜。从言。魚欲切。三部。二犬所㠯守也。說从㹜之意。韓詩曰。宜犴宜獄。鄉亭之繫曰犴。朝廷曰獄。獄字从㹜者,取相爭之意。許云所以守者,謂𨻼牢拘罪之處也。
说文解字新编解释
“狱”是会意字。甲骨文左右两边都是“犬”,中间是一个“言”字。小篆线条化了。隶变后楷书写作“獄”。汉字简化后写作“狱”。
《说文·部》:“獄,确也。从,从言。二犬,所以守也。”(獄,监牢。由、由言会意。两个“犬”字表示用以守备的警犬。)
“狱”的本义是监狱。如“牢狱之灾”。引申指诉讼、打官司。如《吕氏春秋·高义》:“以小利之故,兄弟相狱。”
由诉讼又引申指案件。如《左传·庄公十年》:“小大之狱,虽不能察,必以情。”
字源字型
狱的字源演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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